精华制药:关于投资保和堂(陇西)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告
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投资保和堂(陇西)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。
一、对外投资概述
1、对外投资基本情况
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精华制药”、“公司”)已于 2015
年 9 月 21 日与单洋及北京国康兄弟医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康医药”)、甘
肃惠森宝医药制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惠森宝公司”)股东马中森、洪建雄签
署股权转让协议。公司以 0 元取得惠森宝公司 40%股权并履行出资人义务以自有
资金出资 2,400 万元;单洋及国康医药以 0 元取得惠森宝 30%股权并履行出资人
义务现金出资 1,800 万元;惠森宝公司现有股东马中森、洪建雄保留 30%股权以
惠森宝公司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净资产 338.95 万元,在其他合作方出
资的同时再以现金补充出资,合计出资达到 1,800 万元。股权转让完成后,惠森
宝公司更名为保和堂(陇西)药业有限公司(以工商变更为准,以下简称“保和
堂陇西药业”)。
本次投资完成后,精华制药持有保和堂陇西药业 40%股权,为保和堂陇西药
业第一大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保和堂陇西药业将纳入精华制药合并报表范围。
2、审批程序
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向南通市国资委备案,本次对外投资事
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签署股权转让
协议等具体事项。
惠森宝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召开股东会,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。
3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,也不构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
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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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
1、马中森、洪建雄
马中森先生、洪建雄先生为惠森宝公司管理层、股东,对甘肃陇西出产的道
地中药材经营有多年的成功经验。
2、单洋及国康医药
国康医药成立于 2009 年 1 月 9 日,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青年沟七区,
注册资本 500 万元,法定代表人单晓松,实际控制人单洋。经营范围:销售中成
药、中药饮片、化学药制剂、化学原料药、医疗器械、经营保健品等。
单洋先生也